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为其股票回购提供支持。
四川长虹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长虹股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长虹股票获邮政银行支持回购 利好还是套路?,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设定在不低于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50,000万元(含)的区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4元/股。此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长虹股票长虹股票获邮政银行支持回购 利好还是套路?,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过,该回购股份方案目前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项目详情
贷款承诺额度
最高不超过4.5亿元长虹股票获邮政银行支持回购 利好还是套路?,且不超过本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的90%
贷款期限
不超过36个月
贷款用途
专项用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
后续实施仍存变数 需关注披露信息
四川长虹方面强调,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长虹股票,并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金额和回购股份数量,将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后续,四川长虹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需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注意投资风险。
